編者按 十八大以來,中國掀起席卷全國的反腐風暴,從身居高位的前政治局常委到名不見經傳的村官小吏,各類“老虎”“蒼蠅”紛紛落馬,反腐成果顯著。不過也應看到,大小官員落馬所暴露的部分地區政治生態污濁成腐敗催化劑以及腐敗方式隱蔽化、期權化等問題不容忽視。在這背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則和交易制度仍存缺陷,失控權力頻頻將觸角伸向市場並淪為“可變現的權力”,從而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和交易成本,給深化改革帶來極大阻力。《經濟參考報》將從今日起推出“反腐啟示錄”系列報道,從貪腐之殤、生態之憂、制度之弊和透明之道等多個維度深入剖析反腐目前所面臨的問題和難點,探討破解之策。
  即將過去的2014年,是我國反腐工作濃墨重彩的一年。周永康、徐才厚、蘇榮等“大老虎”的落馬,將反腐工作推向了新高度。同時,“獵狐”行動讓貪官插翅難飛,截至目前,已先後從60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428名。
  當反腐成為“新常態”,官員貪腐手段開始花樣翻新日趨隱蔽。作為腐敗病毒的新變種,期權腐敗正逐漸成為官員和行賄者之間默契的“潛規則”。這種做法違法風險低、安全繫數高,未來可能會成為越來越多官員使用的腐敗“隱身術”。
  “運氣不好才被查到”
  “平時辦事不收錢,只在兩節期間收。不收正在服務對象的大額資金,若干年後再接受回報。”這是中部某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王某給自己定的“原則”。據他交代,自己收受的所有大額錢款都是在若干年前給他們幫過忙的企業,這樣做手段隱蔽不易被髮現。
  像王某這樣在任時大搞權力尋租卻不急於撈取好處,寄希望於權力尋租“零存整取”實現腐敗期權化的官員不在少數。
  湖北隨州市政協原主席樊建國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監獄見到他時,他仍然覺得自己是“運氣不好”才被查到的。他的受賄犯罪行為主要是利用職務便利給部分鐵礦、裝修、汽車銷售、紡織、農業公司充當“保護傘”,為企業違規辦理行業證件,操縱招標、人事調動、企業改製重組等。
  樊建國說,自己受賄中最大一筆超過400萬元是來自與他有20多年交情的企業老闆。“我給這個老闆幫了很多忙,他要感謝我時我跟他說,現在不缺錢,等我退休後你再給我花點、玩點。後來,他就把一張340萬元的信用卡給了我。”
  早在2008年,皖北某市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鞏某就因年齡原因離開了領導崗位,可是快退休的他卻因十年前放長線釣大魚式的“期權”腐敗而鋃鐺入獄。原來,早年擔任體改委主任的他,在1995年至1997年間,參與國有企業市自來水公司改製時,利用職權幫助企業負責人違規制定和審批了化國有控股為私人控制的改製方案,致使國有資產損失400餘萬元。
  鞏某說,2008年離開領導崗位後,他便開始積極尋求“期權”變現得利益。2009年,他找到當時幫助其改製成功的企業負責人,要求購買其子公司的一處三百餘平方米的商品房,並明確說:“你們公司以前擴股時我給你們幫過忙,現在買你的房子,你也得給我幫幫忙,不能多收我錢。”隨後,這家公司負責人為了答謝鞏某便將原銷售價為238萬元的別墅以15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了他,使其變相違法所得數十萬元。
  據瞭解,與過去官員“一事一收賄”的腐敗方式不同,在反腐力度加大的情況下,官員們從開始貪腐時就有了較強的“反偵察”意識,想盡辦法規避黨紀國法。這些期權變現有的是在官員退休後,以經商的名義來“洗錢”,通過辦企業,將在職時約定的賄賂“洗白”,使之看起來合法化;有的則是在職時進行“權力投資”,等到退休或離職後,就來到自己曾為之謀利的企業,坐上之前約定好的交椅,拿取原來預約的“報酬”;還有的是利用剩餘的政治資源,動用自己熟悉的行政關係網,為企業謀取利益,自己則放心地笑納在職時不敢拿的賄賂款。
  “逢年過節送錢是規矩”
  因受賄罪入獄的中部某市原計生委幹部劉某說,逢年過節給領導送錢都是規矩,否則好像說不過去。潛規則大家都在做,領導也知道。不僅自己收,而且還用公款送。每年部門報預算都要多報四五十萬的活動經費在業務資金中,賬上看是撥到了基層,但實際上都和地方說好,到時再返回來,拿著這些錢再往省里、部委跑,聯絡感情協調關係。
  從昔日風光官員到如今困於監舍的囚徒,儘管各地貪腐官員罪行不同,但他們的貪腐路徑卻有著很多相似之處,其中以吃請送禮的“人情往來”為“馬甲”收受錢財,幾乎是每個貪腐官員的第一步,“人情腐敗”正在成為近年來貪腐的重災區。
  在南京監獄,《經濟參考報》記者見到趙克順時,他的頭髮已被剃光,身穿藍色條紋監服,剛剛從縫紉機線上勞動下來。雖然入獄改造時間不長,但說起自己的貪腐犯罪,他悔恨深刻。“錯不該把老闆的禮金紅包當正常的人情往來!”
  趙克順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個月,案發前任南京市某高新區綜合辦主任,主要負責開發區的渣土車運輸管理,平日里和車隊老闆打交道多,漸漸熟絡起來。逢年過節或家裡有事,這些老闆們都會奉上紅包禮品,因為錢數不多,趙克順自認很正常。“每次也就幾千塊錢,跟那些動輒成百上千萬的貪官比,總覺得我這算不上事。”
  2006年到2013年間,趙克順幾乎每年節假日都收受個體老闆的錢財禮金,總計金額達到24萬餘元。“以前在職時,我一年各種收入加在一起也有近二十萬,現在算下來受賄金額只抵過去一年收入。我這樣做實在太得不償失了。”趙克順悔恨道,“那時對年節禮金紅包查得不緊,如果像現在這樣對過節過年的人情往來要求嚴,我可能就不會犯這事了。”
  和趙克順一樣,不少受賄官員都是在“人情往來”中開始了貪腐的第一步,也都因為沒有把“小恩小賄”當回事而漸漸越陷越深。
  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因受賄2000餘萬元被判無期徒刑。他這樣描述其任縣長、書記期間的“送禮風”:“每逢春節和中秋節只要在辦公室,許多基層幹部就會以彙報的名義到我辦公室送錢,節前送不掉節後送,在辦公室送不掉就送家裡,一次送不掉就多次送、反覆送,直至送掉為止。”
  毋保良說,送禮者是看中他的權力進行“感情投資”,而他則錯誤認為吃吃喝喝、請請送送是密切與幹部之間關係、搞好工作、提升威信的必然途徑,而且節日收禮也可以打著人情往來的幌子。在這種錯誤思想指導下,有時發現有的幹部節日期間沒有給自己送禮,思想上還會有想法,是不是這個幹部對自己有意見,是不是在哪方面得罪了他,直到這個幹部補上禮金後才算放下心來。
  “收錢的人不辦事,辦事的人不收錢”
  採訪中,不少入獄貪官還談到,以人情往來遮掩受賄行賄只是初級手段,尋找腐敗利益的“代言人”是不少人隱蔽貪腐的又一辦法。
  今年48歲的海南儋州市委常委、秘書長權曉輝曾是當地一名年輕有為的幹部,他的貪腐手段也更加“與時俱進”。在2002年到2013年間,他多次以“借款”名義索賄,收受賄賂超過1300餘萬元。他坦言,以他人名義圈地經營謀利是他的貪腐幌子。
  自2000年開始,權曉輝先後以三家公司名義承包了儋州、三亞等地的近兩千畝土地,而每畝土地的年租金分別隻有35元、60元的超低價,最高一處僅500元,租期都在30年以上。這種最長期限、最低價格的圈地經營獲利豐厚。據瞭解,為了逃避監督,這三家公司他都是以其親屬名義註冊。
  不少落馬貪官表示,他們尋找的利益代理人既有親朋好友、又有情人弟兄,不管是誰,都希望能達到掩人耳目逃避組織調查的目的。
  毋保良在收受了大量錢財後他害怕出事,就想了一個自認是“萬全之策”的辦法,動員自己的弟弟開醬菜廠,把自己的錢財投入到醬菜廠。他認為自己弟弟開過多年大酒店,有些積累,以他名義辦廠順其自然,不會引起外界和組織上懷疑。
  收錢的人不辦事,辦事的人不收錢”是一些領導收受賄賂時的“規矩”。因受賄2900餘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安徽省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某表示在任太和縣委書記時,從未自己收過一分錢,沒有和開發商有直接經濟往來,但他的情人卻暗中接受開發商請托大肆斂財,利用劉某的權力為開發商在批地拆遷方面牟取利益,當地一度出現“沒有劉點頭,誰也進不了太和的房地產市場”的壟斷局面。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記者楊玉華、凌軍輝、傅勇濤、胡錦武、蘇曉洲、李鵬翔、楊守勇、葉前、鄒儉樸採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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